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患者提供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同工同酬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及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要求
1、招聘放射科诊断医生2名。招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专业,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级执业医师资格证。
2、招聘急诊外科医生3名。招聘要求满足以下任何一条即可:(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级执业医师资格证。(2)全日制第一学历大专,最高学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持有国家级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3、招聘急诊内科医生3名。招聘要求满足以下任何一条即可:(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级执业医师资格证。(2)全日制第一学历大专,最高学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持有国家级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任职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参照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要求条件;
(七)年龄要求参照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要求条件;
(八)具有国家级执业医师资格证,大专起点学历须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将报名材料发送至564065528@qq.com,电子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命名。
1.报名提交附件材料
(1)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岗位相关任职资格条件(如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主治医师任职资格证等);
以上材料均以图片形式上传(JPEG或JPG或PDF格式);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者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可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考察政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的有关体检、政审考察的要求办理和操作。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本人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经考试合格拟录用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的记录证明。
七、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纳入同工同酬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邮箱号:564065528@qq.com
微信号:564065528
招聘咨询电话:0971-3550265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4日